中山大学“社保改嫁税务”课程正在报名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8-12-10 12:01 浏览量: 3556

MBAChina网讯】时间:12月23日(周日)

人群:总经理、HR经理、财务经理

建议:总经理、人力资源、财务一起

费用:2980元(含税费,中餐费)

课程背景:

在国家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改革、金税三期等政策背景下,企业运营尤其是财务工作面临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以往的日常操作习惯都需要改变。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人力成本与日俱增,企业压力大;而另一方面,员工的薪资、奖金、劳务费发放税负高,员工入账少抱怨多;企业的发票、报销、流程烦不胜烦,成本控制依然不明显。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颁布;10月起调个税起征点;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正式实施;

金税三期上线,个税报表改版;员工薪酬策略面临优化难题?

社保五险并四险,社保费率调整;企业社保审计该如何应对?

五证合一,个税社保紧密相连;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如何突破传统的薪酬管理模式、求新求变,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合理优化经营成本?如何突破传统薪酬管理模式?如何控制金税三期下的经营风险?

课程主要内容:

一、新纳税征管环境给企业用人成本带来的影响分析

1.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大环境、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分析

2.国地税合并的影响

3.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征缴的影响

二、税务机关与人社部门对接,社保秋后算账谁说了算?

1.税务部门征收社保与人社部门征收社保的口径有何差异?

2.新征收模式下对企业不规范经营带来的影响

3.新征收模式下企业原来少缴、没缴社保的问题是否会被追责?

4.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争议案例

5.新征收模式下,合规化缴费,职工成本要承担多少?

6.按照最低基数与实际薪资缴纳社保的差距(最新税法标准)

三、老板与企业,如何应对“不实”的后果与责任?

1.社会保险缴纳方式的趋势——《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2.如何界定因“社保缴费基数不实”的企业责任?

3.这里各位boss就需要注意了!不帮员工买社保,不让你上飞机!

4.人社局公开曝光社保违规企业

5.税务给欠保企业最后警告!

6.最严社保监管时代,来了!

7.请禁止这7种个税避税方式!

四、新征收模式下,如何解决企业的

“欠缴、漏缴、应缴未缴”情况?

1.如何解决试用期员工“社保欠缴”情况?

2.如何解决“应缴未缴”情况?

3.如何解决因人事变动而出现的“社保漏缴”情况?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与工资薪金不匹配带来的影响

五、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的5种有效办法

1.工资总额≠个税基数≠社保基数

Ø就直接按照发给员工的每月工资计算社保缴费基数?

Ø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Ø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Ø17个不列社保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2.新个税修正案政策梳理与分析

收入及免税=收入额+税款负担方式+免征所得+税前扣除项目

Ø个税缴费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的区别

Ø【案例分析】

Ø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供与确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利息、住房租金)具体操作前瞻

3.优化薪酬结构

Ø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带来转变和调整

Ø薪酬模式重组,发挥每一笔钱的最大能量

Ø案例解析企业优化薪酬结构策略

Ø选择不同工作时间制度依法降低加班工资支出

4.取消年终奖,设立特殊贡献奖

Ø年终奖的存废变数与支付设计,避免全员社保基数增加

Ø年终奖:发的不是钱,是智慧

Ø年终奖的两面性

Ø【案例分析】任正非:我坚决反对年终奖的制度,年终奖制度是最落后的制度

5.用工思维的革命——多元化用工

Ø“灵活用工”的用工模式能否为企业带来更低的用工成本和更高的产能效率?

Ø企业人力资源外包中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Ø灵活用工有新解: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

六、新征收模式下,员工福利补贴如何再设计策略

1.如何调整员工部分补贴支出形式?

2.弹性福利计划的优缺点

3.弹性福利计划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七、新征收模式下,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劳务费转化再设计策略

1.企业年金能给企业及职工带来哪些实惠?

2.缴纳年金后,未来将如何领取?

3.商业健康保险附表

4.劳务报酬表

八、如何解决好薪酬设计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1.薪酬设计关键所在

2.合法降低社保成本前提条件

3.薪酬制度制定契约化的三要素

4.降低薪酬福利总体成本,使薪酬福利体系激励性更强

5.形成对外有竞争力且内部公平的薪酬福利体系

6.薪酬与所得税的关系

7.综合所得税

8.节税筹划方法

九、三个月内的过渡期内,企业可以如何提前做好布局工作?

1.社保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和个税的金额是否要统一起来?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可以避免吗?

3.企业应对策略

讲师介绍:

梁伟权老师

拟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整合与公司治理实战专家

中国劳资关系研究院院长

凤凰网华人讲堂•劳资领域风云人物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客座教授

重庆人力资源联合会 副会长

中国人事法务协会高级 顾问

梁老师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及劳动法务实战经验的企业劳动法律顾问;以其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参加过被誉为“黄埔四期”的由国家经委、团中央举办的第四期全国优秀青年厂长(经理)企业管理研究班,曾在政府机关担任处级干部, 以职业经理人身份担任过3个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总裁助理、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管理工作;宏观意识强,具前瞻性和全局性,考虑问题,方案设计很全面,亲自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治理及重组并购等提供专业方案及指导实施,并受聘为独立董事,以抓专业的角度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长期为企业转型提供管理提升咨询(在企业发展规划、集团管控模式咨询、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内部控制设计、企业文化咨询、人力资源规划、中高层管理者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员工职业发展体系设计、客户关系管理咨询等方面成绩卓著);成功服务过多个转型时期的企业,对企业内部管理非常熟悉和专业,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项目驾驭能力,为将人力资源规范整合在中国公司的推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人力资源管理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和资源。

入选《中国知名专家学者辞典》、《中国骄傲•共和国功勋专家》、《中国当代人力资源》、《感动中国--时代杰出新闻人物》、《东方之子》及《辉煌三十年—中国改革功勋先锋人物》。

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珠江经济广播电台、花都电台和《每日经济新闻》、《广州日报》、《新快报》、《赢未来》、《人力资源》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提出近年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理解偏差,特别对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协调的想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指导作用,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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