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勋:跨境券商“无证驾驶”将迎监管?丨媒体聚焦 - 大公报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11-17 09:13 浏览量: 2248

近日,我院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石建勋接受《大公报》“点市成金”栏目采访,就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境内“无证驾驶”的跨境券商完善监管规则做出评论,以下为采访内容。

《经济日报》日前发文,点名跨境金融机构在境内“无证驾驶引发关注。早前,《中国证券报》也曾经发文表示,一些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面向境内投资者提供的”跨境炒股”服务,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正完善相关监管规则,将对此类活动依法予以规范。

Q1

监管部门下一步将对跨境券商有进一步的监管动作吗?如果是的话可能会有哪些监管行动?

石建勋:

官媒发文对“无证驾驶”的跨境券商进行监管,怎么监管?我认为首先是要发放牌照,对没有境内券商经营牌照的经营机构禁止进行跨境证券交易,如果想申请在境内进行证券交易,那么首先要申请牌照,没有牌照就不能进行交易,不能开展业务。

那么一旦对“无证驾驶”的跨境券商开展的跨境业务进行监管取缔。例如发放牌照等措施,相关业务肯定受影响。不允许“无证驾驶”的跨境券商开始业务,如果要想开始则需要重新申请,要按照境内的证券监管交易规则申报材料并接受监管,合格发放牌照后才能开展业务,所以肯定对他们这些业务及对内地投资境外有影响。这个影响是暂时的,如果经营机构接受了监管,符合内地的监管规定,在监管范围内开展业务,未来或许业务还能重新开展,所以完全不需要担心。

Q2

这些监管举动是为了填补哪些漏洞?

石建勋:

对跨境券商的监管主要是为了防止资本外流,防止中国的金融信息外泄,维护中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券商的资产和注册地在境外,它在中国境内为中国的投资者开展业务,如果侵害了中国投资者的权益,中国投资者受到损失,那么怎么样进行追溯和执法呢?

另外要堵的漏洞就是信息外露,金融投资者的信息在券商业务代理和业务服务过程中有可能泄露到境外,那么最重要的就是要堵塞境内的资金通过券商跨境的业务非法流入海外。资本外流、资本外溢、资本逃逸,这些都是需要严厉打击的。

现在还没有完全开放资本项下的可自由兑换,资本还是要受监管,特别是境内的资本流到境外,一定要在我们的法律法规条件下进行监管登记。不然境内非法的资本外流会对国家的金融安全、国家的(资本)流动性、国家的社会安全稳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所以要堵塞这样的漏洞。

Q3

倘若监管措施落实,对一些境外券商以及使用这些投资服务的内地投资者会有怎样的影响?

石建勋:

内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深港通、沪港通、港股通等,还可以通过QDII、QFII等投资渠道去投资境外的股票市场,可以说投资的渠道还是通畅的。如果是真正地进行资本投资、股票投资,那么沪港通、深港通、QDII等渠道都是畅通的,额度也是不断扩大的,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严重。重要的是境外投资要符合监管,境内的资本流到境外要登记,要接受监管,没有不受监管的金融业务。监管不留缝隙、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这是加强金融监管、控制金融风险、防止资本无序外流的根本措施。

教 授 简 介

石 建 勋

同济经管经济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家社科基金决策咨询点首席专家;

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上海市金融学会副会长;

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

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中心研究员;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首席专家;

《人民日报》海外版特约评论员。

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同济大学国家创新发展研究院/国家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首席专家,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大公报》“财经时评”专栏作者。

近年来,研究撰写决策咨询报告60余篇,其中被批示和重视18篇,有关重要决策咨询建议,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研究领域:宏观经济与国际金融、政治经济学、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资本市场与投融资战略、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公共经济学、创新与创业管理等。

编辑:凌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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