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秋季入学MBA相关事宜的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9-06-15 00:00 浏览量: 2531

各位拟录取学员: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与规定,MBA中心将以挂号邮寄的方式于2009年6月15日下午3点后邮寄:1,(脱产班)政审函和调档函各一份(自取的需要在15日下午2:30--3点电话68752891告知徐老师或王老师)2,(周末班)政审函一份请于6月30日前将以上文件送到或寄到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B145焦丽(收)注明09MBA政审XXX政审合格后需要签订协议,非定向签订两方(校方和学生本人)协议,委培签订三方协议(校方、学生本人以及与网报填写一致的工作单位,如果单位有变动需提出书面说明,在原单位盖离职证明公章和新单位接受证明公章后方可签订协议)。根据教育部规定,政审不合格、未签订委培协议和非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政审合格,协议签完后方能发放录取通知书。自取录取通知书者需要提前电话说明。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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