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与厦门市税务局签订“一带一路”财税发展理论与实践战略合作协议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0-04-18 18:18 浏览量: 3708

4月16日,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在学院教学楼签署“一带一路”财税发展理论与实践战略合作协议。学院党委书记韩景义,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曙东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院长黄世忠,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健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韩景义在致辞中指出,学院是我国政府倡导成立的“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地,其建设与发展倾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办好”学院的嘱托和《财政部关于办好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传承丝路精神,服务一带一路”的实际行动。期待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与整合,在“一带一路”财税研究、专业培训、人才培养、论坛举办、党建共建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共同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厦门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曙东表示,厦门以港立市,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随着“一带一路”跨境投资规模、经贸往来频次越来越大,财税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协议的签署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财税研究和税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税务机构改革以来,厦门税务部门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上做出不懈努力、取得一定成效,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拥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和研究经验,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和良好合作基础,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强化合作内容、提升合作价值、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互利双赢。

黄世忠主持签字仪式。他指出,税收问题为“一带一路”财经相关问题的重中之重,关乎境外投资企业的切身利益,企业对税务培训、涉税咨询服务等有巨大需求。厦门市税务局拥有丰富的税务人才和数据库资源,学院在“一带一路”税收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期待双方加强优势互补,在税务人才培养、税收热点问题研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合作方案,落实具体项目,定期产出优质成果。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进西,党委委员、院长助理黄京菁,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国全,学院中层干部及财税专业教师等共同见证协议的签署。

编辑:赵培灼

(本文转载自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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