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厦门会计学院
2017-03-16 00:00 浏览量: 3061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发布本公告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

考生

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各项考核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安排

(二)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各项考核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的巡视和监督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

(一)

复试分数线
在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根据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采取差额复试,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见下面表格)

我院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人,第一志愿上线

考生

10人,存在生源缺口,需接收外校调剂

考生

(调剂信息见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调剂招生公告”)

校外调剂

考生

不参评新生奖学金

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税务硕士(025300)
340
50
70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参考书目:
(1)微观经济学(30%):《微观经济学》(美)平狄克.鲁宾费尔德著;考试范围:供给与需求的基本原理;消费者、生产者与竞争性市场;市场结构与竞争策略;信息、市场失灵与政府政策

(2)宏观经济学(70%):《宏观经济学》(美)曼昆著

考试范围: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基础变量;长期经济增长理论;短期经济波动理论;宏观经济政策

备注:两部教材第四版之后皆可

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请各位

考生

自己携带科学计算器

2.面试
(1)外语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总分100分

(2)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考核认知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总分100分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

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复试

考生

名单见附件1,调剂

考生

复试名单请关注研招网调剂系统通知,我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
入围我院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的所有

考生

(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

考生

)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考生

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全日制税务硕士(MT)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附件2中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考生

自述表(该表空表可在附件3中下载)

注意:
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请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政审表一般由

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

考生

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

考生

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复试日程

考生

复试

时间:

3月26日—3月29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五、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择优而定

(一)

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外语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三部分成绩组成,三部分成绩权重比例为7:2:1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0%+外语综合面试(100分)*20%+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100分)*10%

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二)下列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监督及复议

(一)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

网址:http://mpacc.xnai.edu.cn/

(四)实行复议制度

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乐老师0592-2578126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2-2578082,邮箱:

jw@xnai.edu.cn
七、其他

(一)

考生

可在学院注册中心(0592-2578425)办理入住手续,费用自理

若遇到学院客房不足情况,将无法安排

考生

住宿

请各位

考生

提前妥善安排自己的行程

(二)在复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院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

考生

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上的通知

(三)所有与招生相关的信息请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邮件不再一一回复

本公告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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