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认证):认证流程

MBAChina
2024-07-31 17:16 浏览量: 1516

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认证):认证流程

一、认证信息咨询

由秘书处负责向申请商学院提供关于认证流程、认证标准的详细信息,解答商学院在认证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商学院可以提供初步的信息、与之交换意见、获得初步建议。

在收集到的信息的基础上,秘书处会告知该学院具有认证资格的可能性。对于符合认证资格的商学院,秘书处会给出启动认证流程的建议。对于不具有认证资格的商学院,秘书处也会说明理由并给出相关建议。

秘书处给出的建议并不具有正式效力。学院仍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申请认证资格,并且认证咨询阶段给出的建议不会成为判断商学院是否具有认证资格的依据。

二、认证资格申请与确认

认证资格申请与确认包含如下环节:

(一)认证资格申请

能够进行认证资格申请的商学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学院必须设有MBA/EMBA项目;

2.项目经过国务院学位办或其它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试办;

3.教育部合格性评估通过并已满两年以上;

4.商学院近两年内无重大师德师风负面事件发生。

申请认证并满足认证资格基本要求的商学院可以通过秘书处向认证工作委员会递交正式申请函和认证资格申请报告,认证资格申请报告包含有关参评项目的概况、教师、行政人员和组织结构等重要信息。所有文件均需同时以书面正式文件及电子文本的方式进行提交。

认证资格申请报告样表由秘书处提供,该报告是一份有关学院基本信息的调查问卷,认证资格申请报告的内容应真实、准确、简明、清晰,长度上不超过20页,认证资格申请报告中的信息真实性将在认证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核实。

秘书处在收到认证资格申请报告后首先将对报告的清晰度、一致性和完整情况进行初步审阅,向商学院反馈有必要进行补充的内容。接着,秘书处将在2个月内遴选一位考察专家针对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并组织申请资格实地考察,将考察专家撰写的申请资格实地考察报告提交至认证工作委员会。认证工作委员会将进行会议讨论,投票表决该学院是否有资格进入CAMEA认证体系。

(二)资格实地考察

收到商学院正式申请后,秘书处将审阅认证资格申请报告,并遴选考察专家在对资格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基础上,对商学院进行为期一天的申请资格实地考察,以此来判断认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障碍。实地考察结束后,考察专家会向认证工作委员会提交申请资格考察报告。为了保证商学院对整个认证工作的了解,工作人员还将对认证标准和流程进行进一步的讲解,这将帮助商学院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认证过程。

(三)认证资格的确认

1.认证资格决定

认证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认证工作委员会委员将根据院校提交的认证资格申请报告和认证专家提供的资格实地考察报告,对申请认证院校的认证资格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学校取得认证资格,学校将根据认证流程,开展下一步认证工作。如果学院未取得认证资格,则表明认证工作委员会认为学院没有给出满足认证资格的足够证据。未能取得认证资格的商学院需进行质量改进,再次申请认证资格需在一年以后。

认证资格决定将由秘书处在委员会会议之后两周内通知学院。商学院可以就认证资格的授予情况在两周内向认证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2.认证资格决定之后

取得认证资格意味着商学院进入CAMEA认证过程的申请被正式接受,取得认证资格的学院正式进入自我评估阶段。认证资格有效期最长三年,在此期间,学院应该完成自我评估,启动现场认证程序,一旦学院将自评报告提交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则认证自动进入现场认证准备阶段。

如学院未取得认证资格,则自首次决定做出一年内,秘书处将不接受该学院认证资格的申请。如商学院未能取得认证资格或者认证资格过期但未启动现场认证程序,一年之后三年之内再次申请认证资格,除认证资格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供进展报告,表明该学院如何克服申请资格考察所发现的问题与缺陷,以及所取得的新进展。秘书处将组织对商学院再次进行申请资格考察,以收集需要提交给认证工作委员会的证据。超过三年的再次申请,视为首次申请。

(四)聘请认证指导顾问

参评院校获得认证资格通过后一个月内,可以向认证工作委员会推荐符合资格的认证专家(包括资格实地考察专家),或由秘书处指定专家担任该学院的认证指导顾问。需要明确的是,指导顾问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现场认证。

1.指导顾问的作用

指导顾问对于参评院校的整改、自评报告的撰写和现场认证的准备提供指导和建议。指导顾问将可能会对参评院校提出一些问题,以帮助其对程序、活动和结果予以鉴定,通过多种角度帮助参评院校更好地理解认证标准,帮助参评院校进行具有建设性的整改。指导顾问并非是准备过程中的实际操作者,而是引领者和帮助者。

是否聘请指导顾问由参评院校自行选择,指导顾问的参与与否与最终认证的成功授予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2.指导顾问对参评院校的职责

(1)对认证标准和认证流程充分了解;

(2)与参评院校就指导方式进行确认(现场访问、邮件、电话等);

(3)与参评院校(院长、认证负责人等)建立有效的沟通,必要时进行实地指导;

(4)与参评院校共同探讨需要改进的方面,并提供咨询建议;

(5)提出问题,以帮助参评院校定义其程序、活动和结果;

(6)帮助参评院校建立使命驱动,战略导向的管理体系;

(7)在对参评院校的指导过程中做到敬业、诚实、客观;

(8)对参评院校希望的改进和发展进行合理的时间预估。

三、自我评估

学院取得认证资格后,应尽快参照CAMEA认证标准及自评报告指导手册,撰写自我评估报告。评估标准和指导手册这两份文件详细列出认证标准和撰写自评报告的指导思想,还针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设计自我评估的过程,是为了帮助商学院审视所处环境带来的限制和机遇,结合自身优势实施与之相适应的使命、目标和发展战略,认证过程将帮助商学院对管理程序和方式进行自我梳理,同时启发创新性思维,帮助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自我评估报告可以在1至3年内完成并提交至秘书处。在此期间,学院可以就撰写自我评估报告过程中所遇到的困惑向秘书处寻求建议和帮助。

自我评估报告的长度应当在100页以内,证明材料的内容在100页以内。自评报告、证明材料、认证资格申请报告应当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给认证秘书处,并以打印版和电子版的形式送交每一名认证专家。秘书处会向商学院提供认证专家的邮寄地址。

为了保证认证的公正和公平,对提供虚假数据或信息的申请商学院,认证工作委员将向公众进行信息披露,同时3年内不接受该学院再次认证的申请。认证理事会、认证工作委员会、认证申诉委员会及秘书处、认证专家等,都将遵守关于认证程序中对申请商学院信息保密的职责。

由于自我评估报告内容的不充分所导致的匿名评审和现场认证延期,其后果和所增加的费用均将由商学院承担。

四、自评报告匿名评审

秘书处在收到认证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后,将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三位专家对自评报告开展匿名评审。

匿名评审专家与认证单位应当不存在利益相关或利益冲突关系。

匿名评审专家与指导顾问、资格实地考察专家不一致。首次遴选专家无法评议或未能按时完成评议时,可以进行专家补选,以确保有三位专家对一家认证单位自评报告进行匿名评审。

匿名评审专家需对照认证标准,针对自评报告中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开展综合性评判,并对参评单位自评报告中所体现的亮点及不足给出综合鉴定意见。专家评审结果为“通过”,“责令整改”和“不通过”,建议“予以启动”,“不予启动”现场认证环节,并由秘书处通知商学院相应后续工作。

建议匿名评审专家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反馈评审意见。秘书处将根据专家评审决定是否启动现场认证。

五、现场认证

现场认证是认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参评院校需要在自评报告匿名评审通过后与秘书处沟通确定现场认证日期。现场认证应安排为沟通之日起至少两个月后。现场认证日期的确定应保证参评项目课程教学于此时正在进行中。

对于可能出现的更改现场认证计划,或其他对认证过程造成延误的事件,商学院需提交书面申请,认证工作委员会将只对不可预见的重大原因进行核准、审批,因故取消、推迟评估所增加的费用由商学院自行承担。

一旦商学院可以确定完成自我评估报告的时间,便可以与秘书处协商现场认证的日程安排。所有认证专家将被要求确认与参评商学院无利益相关或利益冲突。

认证标准检查表包括了所有的认证标准内容,认证专家将使用该文件记录商学院的各项标准完成情况,并最终汇总分析。

现场认证持续两天时间。在此期间,认证专家将与学院的所有利益相关方代表进行面谈,以充分了解学院的运作情况。现场认证的最后,认证专家组组长将以口头形式,向商学院管理层反馈有关认证的初步结论和建议。组长将撰写现场认证报告并组织小组成员们讨论完善,现场认证报告将于认证工作委员会前一个月完成,现场认证报告终稿将会通过秘书处再次返还给商学院,由商学院进行再次事实核对。最终的现场认证报告将会呈交给认证工作委员会。

认证工作委员每年会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商学院的认证资格及对已经完成现场认证的商学院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认证结果。

六、认证结果的形成与发布

经商学院的事实确认,现场认证报告将被递交给认证工作委员会进行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为授予认证或认证未能通过。认证结果会在会议后两周内正式通知商学院。

(一)授予认证

根据认证工作委员会的表决结果,符合CAMEA认证标准的商学院,将视改进程度被授予为期三年或五年有效的CAMEA认证证书,在认证工作委员会对商学院认证决定的正式通知上,还将进一步向商学院提出关于需要改进领域的说明和建议。

(二)不予认证

凡未能通过认证的商学院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进行教育质量改进,2年后5年内再次申请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的商学院,除认证资格申请报告以外,还应提供改进报告。该报告应当表明商学院通过何种手段改进自身的不足之处,以及在采纳现场认证报告建议后所取得的进展。超过5年的再次申请,被视为首次申请。

(三)申诉

商学院可以就认证决定进行申诉,申诉流程详见附件七。申诉的范围为:

1.针对认证程序的申诉;

2.对认证官职业操守的申诉;

3.对于事实材料不实情况所进行的处罚的申诉。

申诉委员会不接受对认证结果的申诉。

七、持续改进

CAMEA认证旨在以认证树立标杆,强化过程辅导、推动持续改进、促进院校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提高中国管理教育的整体水平。因此,商学院的发展和质量持续改进过程并不因为取得认证而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取得三年认证的商学院需要在认证有效期第二年期满前,取得五年认证的商学院需在认证有效期第三年期满前向秘书处递交一份10至15页的中期进展报告。报告应清晰地描述学院在完成目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该报告应当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秘书处。

八、再认证

CAMEA认证的授予期限为三年或五年,认证期限结束时间为授予后授予期限年的同一日期。如果商学院希望维持认证须在认证期满前再次进入认证程序。再认证的程序除了不必进行认证资格申请以外,其余流程均与首次认证相同。学院需要再次撰写自我评估报告,再认证报告的侧重点应为:自取得首次认证以来,商学院在持续高质量发展方面所发生的变化、面临的挑战、应对的措施和进一步的发展方向。

再认证自我评估报告撰写时应参考首次认证工作委员会所给出的发展建议。报告应重点描述学院及项目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新进展。由于认证专家组小组成员将与首次认证不同,撰写自我评估报告时结合认证标准要求充分考虑信息的全面性。

编辑:朱晨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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