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分类资助!西南五省发布引才支持

MBAChina
2024-12-11 09:37 浏览量: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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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拥有3所985院校,7所211高校,这些高校在最新高校排名榜上表现突出,其中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更是处于领先地位。

说到西南地区,也许你会想到号称“天府之国”的成都、魔幻8D都市重庆、宛若人间仙境的云南、神秘而多彩的以及“人间净土”西藏。这里不仅资源丰富,地域辽阔,更是近年来教育投资和政策支持的热点。

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拥有3所985院校,7所211高校,这些高校在最新高校排名榜上表现突出,其中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更是处于领先地位。

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国家对西南地区的持续投入和支持,该地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也逐渐展现出深厚的潜力,多所高校的知名度有所提升。

此外,得益于国家一系列的重要战略规划,西南地区的产业不断加速成长,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绿色产业发展尤为突出,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出现人才“西南飞”的现象。当然,这也少不了西南地区各省引才政策的支持。

在人才的争抢战中,西南地区又出台了哪些海外引才政策?一起来看~

重庆

【落户政策】

引进人才可自主选择在重庆市办理落户,同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一并随迁落户。

【引才政策】

1.学术人才奖励:A类人才将获得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2倍或定额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B类人才将获得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1.5倍或定额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C类人才将获得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1.2倍或定额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创业支持政策:创业类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创新类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和启动资助,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资助。

3.租房补贴政策:大学生租房补贴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学士和高级工每月可领取600元,硕士每月可领取800元,博士每月可领取2000元。

4.购房补贴政策:对于引进的人才,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五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调入(迁入)本市,可以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如果引进到事业单位,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的费用;如果引进到企业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市财政补助1/3的费用,用人单位承担2/3的费用;对于引进的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可以免征契税。

5.购车补贴政策:对于在海外留学并回到重庆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人员(包括香港和澳门地区),购买一辆国产小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川

【落户政策】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落户。

【引才政策】

1.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的按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的资助。

2.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如从国(境)外或省外引进到四川工作并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或携带项目、资金、技术在省内各类园区创办企业并已办理工商登记的,经审核批准后,由省直相关部门按照以下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第一类人才每人200万元,第二类人才每人50万元,第三类人才每人30万元,第四类人才每人5万元。

贵州

【落户政策】

经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由落户人或接收单位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引才政策】

1.择优资助项目实行分类资助。一次性对重大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分别给予资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2.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情况,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数量。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办企业的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 

3.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对来黔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入选“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入选三年内最高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奖励,配套提供工作场所、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助手以及解决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险、出入境、职称评定等问题。

4.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100万元的资助。对科研机构引进的硕士或博士,连续5年分别给予单位3万元、5万元的补助。

5.子女教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县(市、区)内,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6.引进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云南

【落户政策】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择业。

【引才政策】

1.明确分三个等次对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项目择优给予经费支持,一等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二等项目给予30万元资助、三等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

2.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补贴8000元,硕士研究生补贴5000元。

3.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明首次购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获得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西藏自治区

【落户政策】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就业并在当地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引才政策】

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1.个人补助:通过调入、创新创业方式引进的给予200万元补助,到海拔三、四类区工作的人才,在个人补助总额基础上再分别一次性增加10万、20万元;通过柔性方式引进的每年给予20万元,在个人补助总额基础上再分别一次性增加2万、3万元。

2.科研补助:通过调入方式引进给予200万元。

3.住房政策: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后,提供70平方米以上的周转房或人才公寓,满5年继续留任的按其5年内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

4.配偶随调随迁,妥善安排适当工作;子女随调随迁,当年起即可在藏参加高考,符合条件的可报考西藏初高中班,未成年子女需要在藏入学的,有关部门优先安排。

5.享受省部级干部医疗待遇及其他生活服务支持。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学术桥Acabridge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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