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招聘公告

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
2019-04-01 23:07 浏览量: 3305

MBAChina网讯】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传统优良、深厚基础、良好发展态势的知名大学,是中国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重点高校。学校前身是北大、清华、南开1938年南迁昆明建立的著名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师范学院(文、理、工、法商、师范5大学院之一),1946年5月三校北返,将师范学院成建制留下来,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云南师范大学。

经过80年风雨历程,学校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形式层次丰富多样、实力水平突出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占地3300多亩,下设24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有诺贝尔奖获得者、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中科院院士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知名专家被聘为学校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各类在校学生5万多人;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未获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未获一级学科授权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3个本科专业。学校与美、英、加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合作交流关系;学校共培养各类人才20多万人,也是云南省在校留学生人数最多的高校之一,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学校还产出了一批高水平原创科研成果,为国家特别是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发挥过重大作用、做出过重大贡献。

学校目标

学校始终秉承“刚毅坚卓”的校训,坚守“学高身正、明德睿智”的校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一流学科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云南跨越发展,当好云南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先锋,加快建设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9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650余人。学校现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教学讲师1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云南省“千人计划”3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人、青年人才1人),云南省“万人计划”37人(其中云岭学者4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人、教学讲师6人、文化名家2人,青年拔尖人才23人),入选“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后备人才等省级人才项目共计80余人。

学科专业需求

学校办学涉及文、史、哲、法、教、艺、管、经、农、理、工等11大学科门类,目前急需地理学、光学工程、农业工程、教育学、中国史、生物学、化学、数学、社会学等学科人才。

招聘结构

学校致力于建设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处于建设发展的关键期,现急需引进各类高层次高水平人才。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具有带领团队在学科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的旗帜型学术带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国家“两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4.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其学术水平相当于“两院”院士的人才;

5.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外公认的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资深教授、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在国内外有较大学术影响,能带领和促进我校相关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成果的高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

2.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首席科学家;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

7.国家科技三大奖(自然、进步、发明)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8.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

9.世界著名大学终身教授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10.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Article)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三层次(学科带头人)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和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好学术发展基础和潜力,能较快提升所在学科的某一研究领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优秀学科带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2.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海外知名大学、海外研究机构终身教授或特别优秀的副教授;

6.现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7.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8.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人员。

第四层次(中青年学术骨干)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带领和促进本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取得重大学术成果并产生一定学术影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3.择优支持的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讲师;

5.国家科技三大奖(自然、进步、发明)特等奖排名前4,一等奖排名前前3,二等奖排名前2;

6.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7.省部级科学技术特等奖排名前2;

8.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等奖排名第1;

9.现任国家自科、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 Ⅰ区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11.经国内外同行专家评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认定,校党委会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第五层次(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岭学者入选者;

4.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负责人;

5.国家自然科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除外);

6.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

7.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第1;

8.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

9.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

10.等同于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岭学者专项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著名人才计划入选者;

11.理工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 Ⅰ区发表学术论文8篇及以上;文科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级学科所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

12.经国内外同行专家评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认定,校党委会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第六层次(优秀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云南省“万人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教学讲师、文化名家等入选者;海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或博士后,或同行评议达到该层次相当水平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应聘者除外),或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博士后特别资助。以上人才业绩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中,论文不含共同第一作者):

1.理工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 Ⅰ区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SCI Ⅱ区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

2.文科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0篇及以上;

3.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4.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排名第1,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1;

5.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

6.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

7.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项以上且有1项在实际中获得应用;

8.经国内外同行专家评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认定,校党委会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第七层次(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出站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1.海外高水平大学出站博士后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的优秀博士:

其一,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或国家级课题1项。

其二,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级别认定试行办法》(SCI分区依据中科院大类进行分区),文科在B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理工科在SCIⅡ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 Ⅲ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 Ⅳ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其三,属学校紧缺专业、特殊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条件可适当放宽。紧缺专业、特殊专业由学校根据当年学科发展需要组织论证,并召开专题论证会研究确定。

3.其他博士学位获得者。

引进方式

全职引进,柔性引进。

政策待遇

(一)全职引进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待遇

1.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税前)

2. 其他说明

(1)享受在职教职工同等保险、福利等待遇,子女享受在职教职工子女就读学校附属中小学待遇。

(2)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配偶符合条件的可照顾性安置。

(3)受聘博士学校积极支持申报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购房补贴及工作经费资助和其它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

(4)工作满一年且达到学校教师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

(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1.科研启动经费和薪酬待遇可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情况具体商定。但一般不高于同层次全职引进人才科研及平台建设费资助额度的三分之一。

2.薪酬根据人才层次、工作任务、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参照全职引进人才相应层次薪酬标准确定,具体为:实际在校月薪酬=相应层次薪酬标准÷10。

3.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专家公寓住宿或者住宿补贴,按3000元/月执行。

4.按自然年度,学校每年给予引进人才报销一次国际或国内往返差旅费用。

引进人才条件任务及柔性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详见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栏:http://rsc.ynnu.edu.cn。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符合岗位需求的学院联系报名。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学校人事处咨询,学校拥有对2019年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0871—65941536 13888612980 邹老师(高层次人才)

0871—65941528 18988294315 孔老师(优秀博士)

0871—65941536 15969571264 罗老师(优秀博士)

人事处邮箱:ynnursczp@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650500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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