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浙江工业大学MPA
2019-03-20 00:00 浏览量: 9203

【MBAChina网讯】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9年非全日制MP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9年MPA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公共管理(MPA)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公共管理(MPA)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院

专业

招生名额

(包含退役士兵计划)

退役士兵计划

政管学院

公共管理(MPA)

121

3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公共管理(MPA)

170

42

8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二)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三)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总人数招生指标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专业知识面试(回答问题,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六)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9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调剂申请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2019年国家一区(A类地区)复试线的考生。总分170,英语42,综合84。

(2)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截至2019年9月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一)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1、拟调剂人数: 71人,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人。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3月20日15:00—3月21日11:00;其他系统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校内调剂考生须提前填写调剂申请表,调出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审批后交拟调剂学院。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校医院统一进行或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3月25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朝晖校区医院。3月26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3月27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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