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确认重要提示|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MPA网上确认公告

华东政法MPA
2022-11-03 15:38 浏览量: 2356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

(代码3108)网上确认公告

1.受理对象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仅接受报考华东政法大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且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

请选择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对照《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08)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再次确认是否符合本报考点要求。本报考点仅受理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为上海的,且能够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的考生:

1.本人本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供2022年连续六个月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缴费状态:已缴费、补缴、视同缴费或扣费途中均可)。

所有选择本报考点,且在上述受理范围内的MPA考生,均需参加网上确认。

2.确认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信息确认采取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入口分为桌面端和移动端(见下)。考生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帐号、密码,核对本人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

桌面端:

https://yz.chsi.com.cn/wsqr/stu

3.网上确认时间

(一)初次上传材料时间:10月31日—11月3日(每天9:00—16:00)。

强烈建议考生尽早上传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二)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考生,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5:00前。

(三)考生须于上述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上传身份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生必须完成上述手续且考点审核通过,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4.上传照片及其他材料

(一)准考证照片

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无PS、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须白底。

照片要求见下图: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照片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三)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照片要求见下图:

(四)其他补充材料,根据系统提示提交(附图示)

(1)学籍学历材料

仅限网上报名时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无需提交。

考生身份

需提交材料

往届生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勿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因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人员

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姓名变更可以以含有曾用名的户口簿页代替)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户籍社保材料

考生身份

需提交材料

户籍为上海的往届生

户口簿或个人户口卡(首页+本人页)或 由本市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非上海户籍且在上海工作的往届毕业生

2022年连续6个月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成功缴纳证明。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审核结果反馈

(一)提交审核后状态为“待审核”,11月1日起,考生可通过短信或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站内信接收审核结果提示。请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站内信查收方式见下图:

生可通过短信或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站内信接收审核结果提示。请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站内信查收方式见下图:

(二)审核未通过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复审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三)审核结果显示为“审核通过”,则表示已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6.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考生报考信息无效,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二)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信息不实时同步,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中提示为准。

(三)因未按时提交合规的网上确认材料或未按时补充合规的审核材料而造成的网上确认不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消息,并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提示消息和具体审核提示。

(五)3108报考点联系方式:021-62071885。工作时间内,接受考生咨询。

(六)因考场容量所限,不符合受理范围的考生,本考点无法安排考试,请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尽快更改为就读高校或户口、工作所在地省市教育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以免无法参加考试。

(七)初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打印;正、反面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y.ecupl.edu.cn)和微信公众号“华东政法研招”、“华东政法MPA”的最新公告。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华东政法MPA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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