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认证 | 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学习手册

河北经贸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
2021-12-10 19:54 浏览量: 2603

01

全球旅游管理规范

Global code of ethics for tourism

1999年10月1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于智利圣地亚哥决议通过了《全球旅游伦理规范》,确定了十项基本原则。这是对以往众多同类文件、规范和宣言的同类思想的综合,因此,该规范可以作为世界旅游业利益各方在新世纪的一个参照框架。

世界旅游组织

Word tourism organization

世界旅游组织是联合国系统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旅游领域的领导性国际组织。总部设在西班牙马德里。其宗旨是促进和发展旅游事业,使之有利于经济发展、国际交流、和平与繁荣以及尊重人权和人的基本自由。在全球旅游事业发展中起着的重要的引导作用。

02

旅游:对促进人民和社会之间相互了解与尊重的贡献

Tourism: contribution to promoting mutual understanding

旅游活动的开展应当与东道地区和国家的特征保持一致,并尊重其法律、惯例和习俗;旅游利益相关者和旅游者应当遵守各民族的社会文化传统,并承认其价值。东道社区和接待人员都应当熟悉并尊重旅游者的文化和心理,并通过专业的教育和培训促进热情友好的接待。

旅游:个人与集体满足的工具

Tourism: a tool for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satisfaction

旅游是一种与休息、放松及健身紧密联系且接近文化与自然的活动,也是一种自我教育、相互包容和了解文化多样性的一种不可替代的因素。旅游活动应当尊重人权,特别是儿童、老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弱势人群的权利。应当将旅游交流的意义和效用引入到教育机构的课程中。

03

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Global code of ethics for tourism

旅游产业利益相关者应当秉持以可持续经济增长来满足当代和后代人的需要的观点,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旅游基础设施的设计和旅游活动的安排应当有助于保护生态系统、自然遗产和生物资源。自然旅游和生态旅游有利于强化和提高旅游的地位,但是不应超越其空间承载力。

旅游:人类文化遗产的利用者及改善这些遗产的贡献者

Tourism: users of human cultural heritage and contributors to improving these heritage

旅游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展遗产,旅游政策的制定与旅游活动的开展应当尊重艺术、考古和文化遗产,应对这些遗产加以保护,并广泛地对旅游者开放。从文化场所和纪念物接待访问中所获得的资财,至少有一部分,应当用来维护、保护、开发与改善这一遗产。

04

旅游:对东道国家和社区的有益活动

Tourism:beneficial activities for host countries and communities

当地人民应当能够平等分享旅游发展中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利益,旅游政策的实施应当有利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发展需求。要特别关注沿海、岛屿、山区的农村区域,因为在传统经济活动衰退的情况下,旅游业是难得的发展机会。在相同的情况下,当地人民应当享有就业优先权。

旅游发展中利益相关者的义务

Obligations of stakeholders in tourism development

旅游专业人员有义务向旅游者提供旅游目的地以及旅行、接待和逗留方面的条件的客观而真实的信息;应当承诺所提供服务的性质、价格和质量以及违约赔偿;应当与政府合作确保旅游者的安全保护、事故预防、健康保护和食品安全,保证有适宜的保险和援助系统。客源国和东道国的公共机构有权利和责任通告其公民国外旅行可能会遇到的困境及风险。旅游新闻记者及其媒体应当公正地发布可能会影响旅游者的事件和形势的信息,应当开发新的通讯和电子商务技术提供准确而可靠的信息。

05

旅游的权利

Right to travel

普遍的旅游权利必须视为休息与休闲权利的必然结果,应当保证个人的平等参与旅游活动以及周期性带薪假期的权利,促进国内和国际旅游的广泛参与。社会旅游有助于广泛参加休闲、旅行和度假活动,公共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应当鼓励和促进家庭、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参与旅游活动。

旅游者的行动自由

Freedom of movement of tourists

旅游者应当能够自由参与国内和国际旅行,能够参与所有形式的国内和国际交流,及时而方便地享受当地的行政、法律和健康服务。鼓励国家之间达成协议,统一和简化签证和健康及海关等手续,都应当尽量适宜,以便能使旅行得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广泛地参与国际旅游。

06

旅游业从业人员和企业家的权利

Rights of tourism practitioners and entrepreneurs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应当有权根据现行国家法律在旅游领域中开展专业活动;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保证旅游业从业人员领取薪金的根本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利和义务获得相应的初始培训和继续培训;与社会福利有关的特定地位应当向季节性职工提供;旅游行业的跨国企业不应当利用它们有时所占据的主宰地位将其利润或诱发的进口物品过多地调回本国的方法减少它们对其所在国家的贡献;伙伴关系和客源国和接待国之间均衡关系的建立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旅游增长利益的平等分配。

全球旅游伦理规范规范的实施

Implementation of global tourism ethics

各国政府及旅游业的利益相关者应当同心协力实施上述原则,并监测其实行状况;旅游发展中的利益相关者应当承认世界旅游组织(WTO)在旅游促进、人权保护、健康环境等领域的领导作用;在运用或解释《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出现争议时,应当由“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委员会”进行调解。

排版:徐宝航

审核:王佳怡 刘丽娜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收藏
订阅

备考交流

免费领取价值5000元MBA备考学习包(含近8年真题) 购买管理类联考MBA/MPAcc/MEM/MPA大纲配套新教材

扫码关注我们

  • 获取报考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