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2020年"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介绍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2020-05-04 19:16 浏览量: 4906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于2020年初设立,位于海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研究院立足海南发展需求和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要求,定位为专业型、创新型教学研究机构,依托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和办学资源优势,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拓宽研究生培养基地,重点加强海洋、农业领域研究生培养,为国家和海南省输送急需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同时,对接海南经济特色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推广,争创国家级科研平台,构建政产学研用的转移转化链,努力成为“立足海南、辐射全国”的集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创新型高校研究院,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重要贡献。

招生方式和培养模式

1.招生方式

统考招生(针对一志愿报考浙江大学且上线的统考考生,与浙大2020统考生同步复试)

2.培养模式:

(1)"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硕士生专项计划"纳入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招生、培养,学籍归属相关学院,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给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校、学科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2)研究生第1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在录取专业所属学院所在校区完成,其他培养考核环节以及研究论文阶段在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海南三亚)进行。第1学年具体如下:

①录取为工程硕士(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领域)的,第一学年在浙江大学舟山校区学习。

②录取为农业硕士(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领域)和兽医硕士的,第一学年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学习。

招生计划与专业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专项计划”招收2020年秋季入学全日制专业硕士100名,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请详见下表:

助学金、奖学金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浙江大学签署在海南从事研究的相关协议,并享有如下权利:

1.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培养的研究生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享受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包括参与各类奖学金和国际交流项目选拔的评选。

2.专项计划录取的硕士生均可额外获得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新生奖学金。

3.在海南科研开展期间,享受海南助研津贴。

4.参评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优秀奖学金。

招生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编辑:刘晔

(本文转载自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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