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西华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3-03-23 13:57 浏览量: 3603

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现有本科专业:土木工程(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四川省卓越工程师专业)、建筑学(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四川省卓越工程师专业)、风景园林、工程造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四川省应用示范专业)、工程管理(四川省特色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位点:土木水利、工程管理、风景园林。

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划分设置有市政工程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建筑系、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系、建筑工程系、道路与桥梁工程系、工程造价与房地产系、工程管理系、力学教学部及力学实验中心等9个教学系部。

学院有良好的实验、实习条件。现有建筑与土木类专业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绿色建筑与节能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力学实验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筑与土木工程四川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BIM应用实验室、创新实验中心)、工程结构健康监测与加固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实验室,有20余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

一、人才引进类别及待遇

01顶尖人才

◆年龄不限。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沃尔夫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杰出人才等。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具体条件可电话联络。

02 领军人才

◆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主要包括:“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在高校受聘设立院士工作站的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含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讲席学者、特聘教授(含特设岗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简称“卓青”)获得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 1);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 1)。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具体条件可电话联络。

03 拔尖人才

◆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要包括:“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含海外)项目获得者。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具体条件可电话联络。

04 储备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岁。D 类人才分为 D1 和 D2两类,D1 类主要包括:业内公认的(上海交通大学 ARWU 世界大学排行榜)全球排名前 100的高校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人员;D2 类主要包括: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世界一流学科毕业的博士或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人员,“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人才。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具体条件可电话联络。

05 青年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主要指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获得者,且具有良好的教师基本素养和学术潜质。E 类人才分为 E1 和E2 两类人才。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具体条件可电话联络。

06 其他人才

◆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等人选、海内外知名教授以及水平相当的其他人才。该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原则上按事业编制引进。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具体条件可电话联络。

二、招聘学科及要求

备注:

1.符合学校发展的紧缺人才,可不受专业限制。

2.需服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

3.特别优秀者,年龄、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

三、基本条件

◆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年薪制”“人事代理”方式进行。

按照“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占用学校事业编制,为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按照“年薪制”、“人事代理”方式招聘的人员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待遇按照年薪制或者参照校内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各岗位具体采用何种招聘方式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确定。

五、应聘程序

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hu.edu.cn)。

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六、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

由人事处、学院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

七、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

八、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 体检安排

体检在西华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

九、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应聘信息。

2.以上所有岗位均常年招聘。

3.具体岗位咨询,请与学院(研究院、实验室)直接联系。

4.拔尖及以上人才、学术团队引进可与相应学院(研究院、实验室)、学校人事处直接电话联系,商议引进程序和待遇。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西华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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