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7年考試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MBAChina 2017-05-12 浏覽量: 1891 [簡/繁]

MBAChina網訊】中山大學2017年拟招收碩士研究生5900名左右(含推薦免試生),包括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錄取階段将視教育部正式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生源狀況和學校發展需要等情況對各招生單位的招生計劃做适當調整。


一、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考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人員。


5.醫學臨床學術學位各專業隻接受授醫學學位專業的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中山大學不接受學生在中山大學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7.我校非全日制招生專業方向隻接受報考類别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報考。


(二)全國統考(聯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6、7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截至2017年9月1日,下同);或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6、7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3.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6、7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方可報考)。


4.臨床醫學及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隻接受本科畢業于5年及以上學制的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等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報考。


(3)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隻接受本科畢業于5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報考。


(4)被錄取為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各附屬醫院均不接受入學前已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報考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5.報考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單獨考試的報考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6、7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曆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


3.經所在單位同意作為本單位定向就業培養,并須有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


4.考生須符合招生單位基于專業培養目标所設定的專業或工作經驗要求。


上述各類報考人員須承諾學曆、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查證為不屬實,将取消準考、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校的取消學籍。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确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确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考生網報時選擇的報名點規定的現場确認時間到報名點進行報考信息現場确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教育部在報名期間将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内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随時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未通過網上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曆(學籍)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确認時須将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考生應按要求準确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考生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确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内到報考點現場核對并确認其網上報名信息、繳費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中山大學報名點的現場确認時間為2016年11月9日至12日,若有變動,以我校現場确認網上公告為準。


2.考生現場确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号,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确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确認時應提交學曆(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網上報名及現場确認的具體辦法及要求,将于報名工作開始前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三、初試科目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或聯考科目為: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06-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307-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除以上統考或聯考科目外,中山大學招生專業目錄中出現的考試科目均由中山大學自行命題。自行命題科目中,211-翻譯碩士英語、331-社會工作原理、333-教育綜合、348-文博綜合、349-藥學綜合、354-漢語基礎、357-英語翻譯基礎、431-金融學綜合、432-統計學、434-國際商務專業基礎、437-社會工作實務、445-漢語國際教育基礎、448-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的考試大綱(或考試指導性意見)由相關專業學位指導委員會編制;308-護理綜合的考試大綱(或考試指導性意見)由國家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醫藥科工作委員會編制;其他自行命題科目的考試範圍參見中山大學各招生單位提供的考試範圍或參考書目。


(二)中山大學初試科目中各科目滿分值:初試科目為4門的專業,第一和第二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第三和第四門科目滿分均為150分;初試科目為3門的專業,第一和第二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第三門科目滿分為300分;初試科目為2門的專業,第一門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第二門科目(外語)滿分為100分。


(三)初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四、初試時間和地點


(一)初試時間:北京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須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辦、報名點的規定選擇報名點,初試考場由考生網報時選定的報名點安排。


(三)考生應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四)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初試時間和地點若有變動,将在網報公告中公布,請考生網報時務必留意。


五、複試及體檢


(一)中山大學自行确定本校複試基本分數線,各招生單位根據上線生源情況,可按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在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差額複試比例将不低于1.2:1。


(二)複試内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能力面試等。不參加複試或複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錄取。


(三)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須于複試期間在中山大學規定的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标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發布的《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所有考生在參加複試時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最後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曆(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等材料備查,上述證件的複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在複試時交招生單位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科)存檔。未獲得學位者可不提交學位證書。


六、招生類别、招生計劃及相關說明


(一)2017年中山大學招收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含國家專項計劃)兩個類别的碩士研究生。有特殊招考要求的專業(或方向)将在招生目錄相應的備注欄注明,請考生留意。


(二)中山大學招生計劃按招生單位公布,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後教育部推免生系統确認的錄取人數為準,通過考試方式招收的學科方向及招生計劃将視推免生錄取情況進行調整,調整信息将于10月28日前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請考生留意并及時修改報考方向。


(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不能申請碩博連讀,不能申請轉專業、領域或方向。


(四)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不能申請轉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就讀。


(五)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網上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等國家專項計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學習方式


學習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及節假日授課形式。中山大學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科專業(方向)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閱

(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


八、學費及獎助金


(一)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具體學費标準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閱(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按錄取當年學費标準繳納學費。


(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定向就業的非在職碩士研究生可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 (包括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學業助學金),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金。


定向就業的在職碩士研究生不能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也不能申請國家獎學金,能否申請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金,由設獎單位公布的評選辦法确定。


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的具體内容詳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費與獎助體系試行方案》,請登陸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查詢。(網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三)碩士研究生獎助金實行動态管理,每年評定一次。具體評審辦法參見中山大學研究生獎助金管理相關規定。


九、修業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一般為3年(EMBA為2年)。各學科專業修業年限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閱

(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的修業年限以入學當年規定為準。


中山大學将在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uate.sysu.edu.cn)上公布有關招生事宜,請考生上網了解相關信息。咨詢熱線:020-84113696,020-84111686。考生亦可登陸報考院(系)的網頁或向各招生單位電話咨詢,了解相關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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