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永坦班”!哈工大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發布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2021-05-15 浏覽量: 3825 [簡/繁]

5月13日,哈爾濱工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對外發布。作為人才培養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學校在去年招收的兩個特色班——小衛星班、智能機器人班基礎上,今年增設以2018年度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劉永坦院士名字命名的“永坦班”,面向未來新體制雷達智能感知探測、5G通信網絡和無人駕駛無線感知等領域,為國家着力培養和輸送電子信息領域的領軍人才。

2020年8月3日,劉永坦院士和馮秉瑞教授伉俪将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800萬元獎金全部捐出,設立永瑞基金,用于哈工大電子與信息學科人才培養。校黨委書記熊四皓為劉永坦院士、馮秉瑞教授頒發捐贈紀念獎牌、證書及教育貢獻獎獎牌。(辛然攝)哈爾濱工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哈爾濱工業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哈爾濱工業大學,簡稱為哈工大。英文譯名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縮寫為HIT。學校法定地址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号。學校在哈爾濱設有西大直街校區、黃河路校區,同時在山東省威海市和廣東省深圳市分别設有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和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

第三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第四條學校辦學格局為“一校三區”,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0213,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9213,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8213,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别填報,分别錄取。所有畢業生均頒發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深圳校區畢業證書注明培養校區。

第五條 學校以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為基本職能,實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繼續教育。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領導下,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選拔。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讨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組。各招生宣傳組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

三、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曆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教育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确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105%以内。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四、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關招生簡章,開展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進行。

第十五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調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隻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第十六條 學校按投檔分确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并按投檔分為考生安排專業,采用分數優先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綜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在内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内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提前批次錄取的考生投檔成績須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一批次錄取投檔分數線以上,入學後方可申請轉專業。

第十八條 在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錄取。

第十九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一批次錄取投檔分數線下80分;民族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一批次錄取投檔分數線下40分。

第二十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英才學院緻力于培養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優秀新生進入小衛星班、智能機器人班、永坦班、未來技術模塊,實行本碩(博)貫通培養。

第二十一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的體檢标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和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分别按照黑龍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物價局核定标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網站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結果(網址:https://zsb.hit.edu.cn)。

第二十五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哈爾濱工業大學将制定相應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校址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号

郵政編碼:150001

招生辦咨詢電話:0451-86414671、86414771

網址:https://zsb.hit.edu.cn

E-mail:hitzsb@hit.edu.cn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

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郵政編碼:264209

招生辦咨詢電話:0631-5689455、5687186

網址:http://zsb.hitwh.edu.cn

E-mail:zsb@hitwh.edu.cn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

深圳市南山區桃源街道深圳大學城哈爾濱工業大學校區

郵政編碼:518055

招生辦咨詢電話:0755-26035891

網址:http://zsb.hitsz.edu.cn

E-mail:ugadmissions@hit.edu.cn

編輯:淩墨

(本文轉載自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如有侵權請電話聯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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